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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公安厅
关于二○○七年全省县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统一
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调剂递补的公告
2007年全省统一招考县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结束后,达州市公安专业男性职位(职位编码12102)空缺17名,巴中市公安专业男性职位(职位编码13102)空缺20名。根据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七年全省县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经研究,达州和巴中空缺职位在全省同职位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职位和名额
达州市公安专业职位(男)递补17名,巴中市公安专业职位(男)递补20名。
二、递补对象
报考2007年全省县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统一招警中公安专业职位(限男性)未被录用的人员,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且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在55分以上的,可报名参加递补。
未被录用的下列人员不列入递补范围:
1.在体能测试后本人放弃的;
2.因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核不合格未被录用的;
3.被录用后未按要求报到的;
4.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三、递补方法
所有报名参加递补的人员,按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职位递补名额等额递补。按照2007年全省招警《公告》规定,递补录用人员全部安排到基层派出所和农村警务室。
四、递补程序
(一)报名。参加递补的报考者,须于8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和《200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分别到达州和巴中市人事局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由达州和巴中市公安局负责。审查合格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于8月20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
(三)递补录用。按2007年全省招警《公告》规定,分别由达州和巴中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组织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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